2017年5月,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吉程,组织沥海镇11名干部到该镇某公司食堂用餐,共花费餐费1200元。饭后,除1名干部先行离开外,其余人员接受了该公司董事长高某赠送的总价值2300元人民币的礼品。2017年8月,王吉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知联络其他人员的沥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殷雪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余9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餐费1200元和礼品折现的2300元予以退回。
【浙江省纪委监委党风室点评】王吉程等人置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于不顾,集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触碰政商关系红线,必须受到严肃处理。该案表明,当前转作风改作风的思想基础还不牢固,违规吃喝玩乐的惯性仍然存在。我们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掀起“青纱帐”、扒掉“隐身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