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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

如何合理调配转隶人员、做到人岗相适?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12-29 09:00

  编者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应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推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特请中央纪委研究室陆续解答相关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敬请关注。

  问:如何合理调配转隶人员、做到人岗相适?  


  中央纪委研究室:合理调配转隶人员,关系到干部队伍稳定,关系到机构有效运转,关系到职能作用发挥。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

  (一)掌握情况。改革伊始,纪委组织部门要通过与干部本人谈心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与其分管领导、单位同事交流沟通等方式,对涉改部门的干部任职情况、工作情况进行梳理,了解干部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工作岗位意愿等各类基础信息,整体考虑机关干部配置。

  (二)混合编成。转隶的领导干部应统筹安排到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门。根据内设机构编制职数情况,纪委机关干部与检察机关转隶干部在相关部门混合配置,促进人员融合。

  (三)突出主业。要突出主责主业,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力量主要配备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

  (四)优化结构。通盘考虑职务、年龄、工作经历、性别比例、教育背景、专业特长等因素,同一类型业务部门要配置相当,优化人员结构,统筹人员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