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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谯城:设乡镇工作协作区 提升监督效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26 08:01

  为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和纪委“两个责任”,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原则,整合资源,在乡镇实行协作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公、案件交叉办理、“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的工作机制。

  健全机构,夯实基础保障。按照“便于指导、利于工作、区域划分”原则,在全区24个乡镇(街道)和谯城经开区设立6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下辖4-5个乡镇(街道)。协作区由区纪委常委或区监委委员联系负责,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牵头并进行业务指导。协作区受区纪委监委直接管理,实行人员统一管理、工作统一安排、财物统一保障、绩效统一考核,进一步提升协作区对基层监督的权威和效能。

  明确职责,规范有序运行。协作区承担“监督检查、信访核查、执纪审查”三大职能。监督检查主要采用日常监督、重点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信访核查及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重点查处扶贫领域的“蝇贪”“三资”监管、惠农资金发放、基层站所“乱作为”、信访积案等五大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安徽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