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等方式,认真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干净履职尽责。
挑选有代表性的、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积极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党支部处分决定宣布会、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印发个人忏悔录,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等“规定动作”,以及自查自纠、公开承诺、整改“回头看”等“自选动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树立“靶向治疗”思维。重点围绕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等腐败问题高发、易发领域,针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发案特点、规律,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完善现有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水平。(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