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上下监督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各个环节,探索形成统一高效的监委工作体系。
统分结合,健全分工协作机制。严格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制,问题线索处置、违纪违法案件立案、涉案对象纪律处分、涉案对象司法移送、涉案款物扣押等都由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并全程记录。实行专项分管制度,明确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执纪监督、案件审理等分别由不同的副书记(副主任)、常委(委员)分管负责,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
纵向贯通,建立上下监督机制。建立并规范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镇(街)纪检组织的联动监督机制。由区纪委监委统筹联系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和镇(街)纪检组织,发挥派驻机构“常设巡察组”的作用、巡察利剑作用和镇(街)纪检组织一线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综合优势,使专责监督、重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