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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区:派驻机构紧盯公款旅游等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0 17:25

  “这个行程肯定不行,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小南京村不是红色教育基地,组织外出学习一定要把握好‘公款旅游’这个纪律红线,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在看完某被监督单位报送的党日活动方案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给予了明确答复。“局党组再重新制定方案,这次我们一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该局党组负责人红着脸,紧张地回答道。经过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的多次交换意见,该局党组先后进行了3轮修改,活动方案才得以敲定。

  连云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积极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将纪律挺在前面,紧盯不少单位集中选择外出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大型党性教育活动可能出现的公款旅游问题,主动出击、提前防范,向全区37家监督单位发出专项监督提醒,严禁以党员活动为名公款旅游,要求各监督单位再次深入学习区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内容,并将党员活动方案提前向派驻机构备案。

  “今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们党员活动的人员、时间、出行方式、目的地、经费支出等方面逐一查询是否合规,把关之严格既让我们冒汗、也让我们感动。看到通报上那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我对‘严管才是厚爱’这句话深表认同,这也再次给我们党组拧紧了发条,要切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不走形式认真履职。”连云区一派驻监督单位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