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市监委依法使用各项调查措施,探索推行留置案件“一书五报告”制度。
“一书”,即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准确的基础上,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报告”,即案件查结后,撰写客观全面、论证充分的审查调查报告;撰写关于涉案款物收缴及如何妥善处理的报告;结合以案促改,撰写有的放矢的案件剖析报告;重要典型案件向省纪委监委报送总结与思考报告;针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争议较大,被调查人口供反复的疑难复杂案件,撰写案件定性分析报告,主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被调查人作案手段,充分论证,形成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的定性分析,供承办检察官、法官参阅,便于他们从纷繁复杂的案件材料中,快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核心要素,进一步坚定内心确信。(河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