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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2 06:00

  监察法颁布实施后,云南省纪委监委把学深悟透用实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惩贪、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构建高效、务实、有力的监督机制。

  根据监察全覆盖的要求,云南省抓好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知识普及,对新纳入监察法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通知》,利用省纪委监委“在线访谈”栏目,对监察法作全面、系统的宣传、引导、解读。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监察法的热潮。金平县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展板展示、漫画图解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宣传监察法内容,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重点内容。严格依据监察法规定的6类监察对象,结合实际,对照人事规定、干管权限,开展监察对象全覆盖梳理行动,形成监察范围资料库。龙陵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原文与专题研讨、每周开展知识测试与分享心得等方式,带头学习宣传监察法。德宏州突出边疆民族特色,采取民族“五用五化”宣传措施,即“用民族干部宣传、用民族语言讲解、用民族文字阐述、用民族节庆展示、用民族文化体现”的“五用”宣传措施和“规模小型化、内容精准化、形式多样化、语言鲜活化、队伍群众化”的“五化”宣传方法,让边疆各族干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不止于学,更重于行。云南省深刻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管,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等方式,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三级排查”,规范高效开展审查调查。建立情况和问题报告反馈制度,确保行使监察权取得良好综合效果。将监督力量下沉到镇村一级,激活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量,着力解决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纪检监察干部以“五个过硬”为标尺,充分尽责担当,切实提升贯彻执行监察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当好“啄木鸟”,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在此基础上,云南省纪委监委结合监察法的宣传,积极敦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在监察法学习宣传贯彻期间,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南涧支公司报账员段爱群,主动到南涧县纪委监委交代自己挪用公款的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