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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邛崃:定期通报问责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19 08:10

  “邛崃市回龙镇民乐村组织对村组道路建设项目验收后,该村村主任汪学东等人接受施工单位宴请。回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民乐村挂片领导徐刚,对联系社区党员干部监管、教育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日前,四川省邛崃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曝光一起问责典型案例,这是邛崃市依纪依法问责,充分发挥问责综合效应的一个缩影。《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两年以来,邛崃市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截至目前,问责履责不力党组织7个,问责履责缺位党员干部41人。

  完善履责机制,确保问责有据。出台《邛崃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年初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作为“两个责任”考核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线索管理机制,将问责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督导重点并进行定期通报。规范问责卷宗管理,实行一案一卷,并纳入被问责对象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明确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必须在述责述廉大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作出检讨说明。

  拧紧履责链条,确保问责有力。聚焦重点领域加大问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严格落实问责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在查清当事人违规违纪事实同时,对“两个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的一律严肃问责;对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严格问责。截至目前,问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7个、党员干部26人,问责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员干部14人,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一方面强化监督,督促被问责对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改进工作,以严肃问责推动问题整改。另一方面强化警示震慑,通过完善问责“闭环”,最大限度发挥问责的综合效应。该市编印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市委班子带头集中学习。各级党组织对典型案例进行反思剖析,深入查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补齐自身短板,强化责任落实意识。(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