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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堂:强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治理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9 09:05

  今年来,四川省金堂县纪委监委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内容,把扫黑除恶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开设“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监督举报专区,把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纳入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等政法机关的对接,对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开展“清仓大起底”,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全面收集、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同时,对梳理出的线索进行台账管理制度,实行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确保线索得到有效处置。

  加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打击力度。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开展经常性沟通联系,会商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同时,紧盯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入结合基层反腐“拍蝇”,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审查调查重点,深挖严查“保护伞”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无论涉及到谁,都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金堂县纪委监委开设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监督举报专区

  深入细致开展督查督办。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1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监督检查,重点督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保护伞”问题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案件查办干扰多、阻力大等重大典型问题,县纪委监委采取重点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保证打击到位。

  切实加强教育监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本地区查处的涉黑涉恶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通报曝光,组织编辑制作警示教材或警示教育片,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同时,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严防“灯下黑。(成都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